世界快看点丨2023年赣江新区迎新春消费券发放时间及活动内容
➤赣江新区“2023迎新春消费季”活动细则: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一、活动对象
位于赣江新区直管区居民(含域外来新区人员)
二、消费券类别
本次活动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,分为三类:商超购物券、加油券、餐饮券。
消费券设定:
商超购物券:满100减50、满50减25。
加油券:满200减50。
餐饮券:满100减50、满50减25。
三、消费券发放时间和有效期
本次电子消费券分三批次发放:
第一轮:1月17日(周二)9:50发放,有效期截止2月19日(周日)24:00,共计34天。
第二轮:1月30日(周一,大年初九)9:50发放,有效期截止2月28日(周二)24:00,共计30天。
第三轮:3月3日(周五)9:50发放,有效期截止4月2日(周日)24:00,共计31天。
四、消费券领取方式
1、下载“建行生活”APP;
2、打开“建行生活”APP,进入赣江新区“2023迎新春消费季”发放页,消费者可申领电子消费券。
注:先领先得。本次消费季活动,每个手机号每轮发放只能领取每类消费券一张,不能重复申领。
五、消费券活动商户
点击扫码查看详情(持续更新中)。
六、消费券使用规则
1.电子消费券在指定的范围内的商家可使用。
2.单笔订单仅可使用一张消费券,消费券最终核销面额以商户提供发票或对应销售记录为准。消费券不累加、不找零、不兑换现金,消费券兼容商家其它优惠活动。
3.消费券须在有效期内使用,逾期作废,不予补偿。
4.参与活动商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,均由商家独立负责,在交易过程中遇有质量和服务问题,可按照正常的消费流程进行维权,活动主办方不对商家提供的商品和服务承担任何责任。
5. 严禁商户和个人以任何不正当手段套取消费券利益,禁止将电子消费券用作其他用途,如查实将依法追究责任。参与活动即视为理解并同意本活动细则。
6.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新区开放发展局所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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